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我院研究生学期注册等通知

2016-07-20

各教研室(科室)、全体在籍研究生: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我院在校研究生秋季学期注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大校历安排暑假时间:6月26日—8月27日

    但按照医科研究生培养方案,我院在籍研究生仍需继续按教研室(科室)或导师具体安排进行临床轮训、科研工作。凡离院离岗必须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规定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各科室继续严格考勤,并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

    二、我院学期注册时间:8月29日(周一)~8月30日(周二)(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1、注册对象:除休学外的所有在籍的研究生,包括委培生、延期答辩的研究生;经过研究生院审批,目前在国(境)外进行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以及按培养计划目前在校外实习的研究生。

   2、注册要求:

   ①研究生须本人携带学生证(不可代办),按规定时间到研究生科注册。过期学校注册系统将关闭无法操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注册者,须提前书面向研究生科请假说明。出国出境学习的同学须本人致电研究生科汇报情况。

    负责人:贺老师(电话:8848、28823186)

   (基地医院研究生在院情况统计由各基地科教科负责,并于8月29日前统一报研究生科。同时各基地可派一学生负责将全部学生证带至研究生科办理盖章。)

   ②各研究生登录“中大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补充或更新个人信息及手机号,否则不予注册。

   ③不欠费(含学费和住宿费),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中规定的注册要求(研究生缴费请参见中大财务与国资管理处网页的有关通知http://home3.sysu.edu.cn/finance/cn/notice/n06/51380.htm)。欠费的需尽快到北校区校园卡服务部办理补缴手续。

   3、注意事项:

   ①不能在规定时间注册的研究生,必须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②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正当原因不报到不注册的学生将作退学处理。

   ③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为五年,博士研究生为七年)的学生拟作退学处理。

   ④未注册的研究生学校暂停发放生活津贴。

   ⑤学校将根据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的注册学生人数核发研究生教育相关经费。划拨经费后才补注册的学生,一般不再补拨经费

   ⑥请各研究生登录中大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更新手机号和个人信息,补充完整家庭成员联系信息等。

   三、执业医师注册和变更

   材料上交时间:9月22日-23日(8:00-12:00,2:30-5:00)

   具体要求有待在我院研究生科网页上通知,请及时关注。

   负责人:贺老师 (8848、28823186)

   四、2016级新生入学工作

   1、2016级临床型硕士生新生(规培并轨专业学位硕士)已提前于7月8日入院报到,并与住院医新职工一起接受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后即入科规培。

   2、按学校规定全体新生正式入学报到时间:8月26日

   3、全体新生开学典礼、入学教育时间:8月28日—29日

   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留意我院研究生科网页的相关通知。

 

                             中山一院教育处研究生科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